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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有哪些程序
 
 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实行“三级三审核、村级三公示”,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:

  个人提出申请; 

  村(居)民委员会审议,村(居)民代表会讨论并在村张榜公示; 

  乡(镇)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初审并在村级张榜公示; 

  县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确认并在村级张榜公示; 

  市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,按不低于30%的比例进行质量抽查,并予以批复。

 

发布时间:2006-5-9 16:28
信息类别:办事指南
信息来源:抚州市人口计生委
发 布 人:抚州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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